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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报考普通高校专项计划考生的资格审查?
日期:2020-07-22 20:23:04  浏览量:2103

考生报考专项计划招生的资格实行四级联审制度。中学逐一审核;(市、区)招考办逐一审查;设区市招考办集中核查;省教育考试院随机抽查。具体安排如下:

(1)国家专项:

符合条件的考生于65日前到报名所在县(市、区)招考办领取或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下载打印《江西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国家专项申报资格审查表》,如实填写考生承诺部分并签名,分别送毕业中学、学籍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于610日前交报名所在县(市、区)招考办审定并留存,逾期不予受理。县(市、区)招考办在620日前完成公示并上报省教育考试院信息处。

(2)地方专项:

各县(市、区)招考办于65日前对本辖区所有江西省农村户籍考生的户籍信息进行统一审核、统一公示。各县(市、区)招考办于620日前将公示后的名单上报省教育考试院信息处。

(3)高校专项:

符合条件的考生于525日前登陆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网址https://gaokao.chis.com.cn/)完成报名申请(未在阳光高考平台报名者一律不予认定),并到县(市、区)招考办领取或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下载打印(江西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高校专项申报资格审查表),如实填写考生承诺部分并签名.送毕业中学、学籍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交县(市、区)招考办审定并留存作为考生纸质档案材料之一。有关县(市、区)招考办依据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下载的报名考生进行逐一资格审核和公示,并于615日前上报省教育考试院进行全省统公示。6月底前.有关高校完成申请考生其他条件审核并子以公示。

(4)苏区专项:

实施区域县(市、区)招考办于65日前对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的考生进行统一审核并公示,于620日前将《江西省2020年符合苏区专项报考条件考生名单汇总表》报省教育考试院信息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