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要求,为加快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打通高职、本科衔接的通道,经江西省教育厅批准,我省从2014年开始,开展联合培养应用技术型本科人才试点工作。按“以合作高职院校为主导、兼顾双方培养优势、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的原则,充分利用高职院校优越的实训条件加大核心专业能力实践教学课程的比例,强化学生专业实践能力的培养,提升学生专业操作技能,培养优秀的应用技术型人才。
招生计划属本科院校,招生对象为江西生源,录取批次为二本批次。 学生由本科院校与合作高职院校共同培养。学生属本科院校注册学籍,学生食、宿和社团活动等学生工作由合作高职院校统一管理。依照本科院校相关缴费文件和标准收取。学生学习期满,各科成绩合格,由本科院校颁发与本校相同专业学生一致的毕 业证书和学位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