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前批本科批次(主要为公办本科院校)
1.提前批本科单志愿批次
纳入该批次录取的主要是使用校考成绩和虽认可省统考成绩但有特殊招生要求无法平行志愿投档的本科高校。设单志愿。另进行2次征集,各设1个征集志愿。
2.提前批本科平行志愿批次
纳入该批次录取的主要是认可省统考成绩且使用统一投档办法的本科高校及 景德镇陶瓷大学(苏区专项计划)。按美术与设计学类、音乐学类、舞蹈学类、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5个专业组(以下简称“5个专业组”)顺序分类编制招生计划并投档。每个专业组设10个平行志愿。征集一次,每个专业组设10个征集平行志愿。
(二)普通批本科批次(主要为民办本科高校和独立学院)
1.普通批本科平行志愿批次
纳入该批次录取的主要是未列入提前批本科录取且认可省统考成绩的本科高校。按5个专业组顺序分类编制招生计划并投档。每个专业组设10个平行志愿。征集一次,每个专业组设10个征集平行志愿。
2.普通批本科单志愿批次纳入该批次录取的主要是未列入提前批本科录取且使用校考成绩或认可省统考成绩但有特殊招生要求无法平行志愿投档的本科高校。设单志愿。另进行2次征集,各设1个征集志愿。
三校生艺术类本科同批次录取,只有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志愿设置相同。
(三)提前批专科批次(部分院校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纳人该批次录取的主要是省内部分艺术类专业办学特色明显或使用艺术类特殊专业校考成绩的专科院校。设单志愿。征集一次.设1个征集志愿。
三校生艺术类专科同批次录取,只有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志愿设置相同。
(四)专科(除列人提前批高职(专科)外的其他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
纳入该批次录取的主要是未列入提前批专科录取且认可省统考成绩的专科院校。按5个专业组投档顺序分类编制招生计划并投档。每个专业组设10个平行志愿,另进行2次征集,第一次征集设10个平行志愿,第二次征集设6个平行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