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前批本科批次录取办法
1.提前批本科单志愿批次录取
将校考本科合格且专业成绩达到对应艺术类专业校考资格线(艺术类特殊专业除外)或专业成绩达到省统考艺术类提前批本科专业合格线(指认可省统考成绩的高校),文化成绩达到对应专业艺术类本科文化线,同时填报了该校单志愿所列专业的全部考生档案,进行一次性投档。当考生兼报多个专业且兼报专业对应文化线不同时,按较低的文化线投档,由高校根据江西省划定的各专业对应的艺术类本科文化线和本校录取规则择优录取考生。
2.提前批本科平行志愿批次录取
对纳人该批次录取的高校,按5个专业组投档顺序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对专业成绩达到省统考对应专业提前批本科专业合格线文化成绩达到对应专业艺术类本科文化线的考生,美术与设计学类、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依据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下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音乐学类、舞蹈学类专业依据专业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下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志愿、按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考生。综合成绩(音乐学类、舞蹈学类考生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排序。文化成绩排序方法为:按文化总分、语文成绩、外语成绩、数学成绩、文史或理工综合成绩的优先顺序排序成绩,排序不分文史、理工类。
综合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1)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综合成绩=(文化成绩X30% )+(专业成绩/450X750X70% )。
(2)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综合成绩=(文化成绩X70% )+(专业成绩/200X750X30%)。
列入本平行志愿批次的高校,除在招生章程和江西省编制的招生计划专刊中对体检提出要求外,原则上不另提文化总分、专业总分、单科成绩等其他限制性录取要求。各高校招生章程中制定的录取规则适用于对进档考生的录取(以下纳人普通批本科平行志愿批次录取的高校,按此规定执行)。
(二)普通批本科批次录取办法
1.普通批本科平行志愿批次录取
对纳人该批次录取的高校,按5个专业组投档顺序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对专业成绩达到省统考对应专业普通批本科专业合格线、文化成绩达到对应专业艺术类本科文化线的考生,美术与设计学类、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音乐学类舞蹈学类专业依据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志愿、按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考生。综合成绩(音乐学类、舞蹈学类考生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排序。
该批次涉及的综合成绩计算方法、文化成绩排序方法同提前批本科平行志愿批次的对应方法。
2.普通批本科单志愿批次录取
将校考本科合格且专业成绩达到对应艺术类专业校考资格线(艺术类特殊专业除外)或专业成绩达到省统考艺术类普通批本科专业合格线(指认可省统考成绩的高校),文化成绩达到对应专业艺术类本科文化线,同时填报了该校单志愿所列专业的全部考生档案,进行一次性投档。当考生兼报多个专业且兼报专业对应文化线不同时,按较低的文化线投档,由高校根据江西省划定的各专业对应的艺术类本科文化线和本校录取规则择优录取考生。凡未明确录取规则的高校,须明排江西省艺术类本科平行志愿对应专业的综合成绩或专业成绩计算方法录取。
(三)提前批专科批次录取办法
1.专科特殊专业录取
将高校校考专科合格:专科文化成绩达到艺术类专科文化线,同时填报了该校单志愿所列专业的全部考生档案,进行一次性投档,高校根据本校公布的录取规则择优录取考生。凡未公布录取规则的高校,须按照考生专科文化成绩(不分文史、理工类,下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若考生文化成绩相同,高校可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考生。
2专科非特殊专业录取
对专业成绩达到省统考专科专业合格线、专科文化成绩达到艺术类专科文化线的考生,依据专科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志愿、按5个专业组投档顺序、按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考生。若考生专科文化成绩相同,高校可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考生。
(四)专科批次录取办法
对专业成绩达到省统考专科专业合格线、文化成绩达到艺术类专科文化线的考生,依据专科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志愿按5个专业组投档顺序按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平行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考生。专科文化成绩总分相同时,按语文成绩、外语成绩、数学成绩、技术成绩的优先顺序排序成绩,若技术成绩同分,则比较专业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