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全国统考的考生必须遵守以下考试规则:
一、全省统一考试文具。考生须经安检员检查允许后可带透明塑料瓶装的饮用水(考生由于打湿答题卡而耽误的考试时间不予补足)和透明玻璃或塑料小瓶装的风油精或小湿巾,不得携带除准考证、身份证外的其他各种电子通讯(如手机等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电子存储记录设备以及手表、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和饰品参加考试。
二、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干扰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
三、考场挂钟的时间指示不作为考试时间信号,仅供考生掌握时间做参考,考试时间一律以考点的统一信号为准。
四、每科考前45分钟,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在考场前入口处排队等候,并依次进入考场在监控下自觉接受监考员的安全检查后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身份证放在课桌的左上方,以便查验。
五、领到答题卡和试卷后,应在指定位置和规定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涂)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等信息。凡漏报、错填或书写字迹不清的答卷、答题卡影响评卷结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通式卷,答题卡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重印、漏印或缺页等问题,可举手询问,在开考前报告监考员;开考后,再行更换的,延误的考试时间不予补偿;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六、每科考试期间,考生须将身份证交给监考员汇总,等待考务人员前来核验。
七、迟到15分钟后(外语科14::45分禁止迟到考生进入考场)不准进入考点参加当科科目考试,交卷出场时间原则上不得早于每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八、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考生必须用现行的语言文字答题。
九、在试题或答题卡(纸)规定的位置答题。不得用规定外的笔和纸答题,写在草稿纸上或答题卡规定区域以外的答案一律无效,不得在答卷、答题卡上做任何标标记。
十、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抽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草稿纸不准传递文具、物品等,不准将试卷、答卷、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
十一、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立即停笔,全体起立,在监考员依序收齐答卷、试卷、草稿纸后,根据监考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
十二、每场考试结束时,考生须将考试文具整理好放进包装盒内,禁止带离考场,最后一场考试结束后才能将考试文具带走。
十三、如不遵守考试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行为,教育考试机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
文章摘自于江西省《高中生之友(高考天地)》2014年高招百问 【下旬刊】 2014.8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