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农村考生确认原则,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户籍改革的实际情况,考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认定为“农村”考生:
(1)考生户籍地城乡分类代码为“220”“210”(登录http//www.stats.gov.cn/tjsj/tjbz/tjyqhdmhcxhfdm/2021/36.html查询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各地最新代码);
(2)考生原户籍属于“农业户口”且未发生户籍迁移的。
报名点依据上述原则及考生提交的户口簿认定其是否属于“农村”考生,准确填写《考生报名资格审查登记表》。各县考试中心对网上填报为“农村”的考生进行逐一审核,对不符合条件的更正为“城镇”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