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考生可选择填报的“招飞院校+送培单位”申请组合形式和数量,由在当地安排招飞计划的招飞院校,以及参与合作招飞的送培单位数量确定。例如在考生的生源地招飞的有院校A、B,送培单位有A、B、C、D[C、D为送培单位(合作)],则考生可填报的申请组合为“A+A”“A+C”“A+D”“B+B”“B+C”“B+D”中的若干或全部。招飞申请组合在考生有效申请达到2个之前,或心理测试复测不合格之前均可增加。请注意,同样的申请组合能且仅能填报一次,如考生之前填报了某一申请组合,无论该申请组合在哪一阶段、是否合格、是否成为有效招飞申请,考生都不能再次添加同一申请组合。考生可以取消处于报名状态(未进行初检)的申请组合,但显示“合格”“不合格”“审核中”的申请组合不得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