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向就业招生面向全省所有考生,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自由选报,定向生的录取一般安排在同批次统招录取后进行。在录取程序上与统招的要求相同,根据志愿按照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排队,按定向招生计划数的1:1向高校平行志愿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考生录取后应与高校和定向就业单位签订毕业定向就业协议,如果考生拒绝签订协议,高校可以取消考生的录取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