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应及时通过省教育考试院或高校指定的信息发布渠道进行核实和确认;凭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到所在地县(市、区)招考办领取纸质档案,自行带交录取高校报到(考生不得擅自启封、拆阅);可到当地派出所凭录取通知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并按高校规定的时间及有关要求,办理 报到等手续。不能按时到校报到的考生,应向高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方可延期报到。录取后应征入伍的考生须及时向录取高校提出保留学籍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