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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中国民航大学等高校飞行技术、空中乘务、空中安全保卫专业2021年在赣招生加试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0-11-10 08:00:38  浏览量:4080

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招考办(教育考试院),各有关高校:

为适应我国民用航空运输业务发展的需要,中国民航大学、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等高校(见附件1)决定在我省参加2021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以下简称普通高考)的考生中招收飞行技术、空中乘务、空中安全保卫专业学员。为做好有关高校飞行技术、空中乘务、空中安全保卫专业2021年在我省的加试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办法

1.已取得2021年普通高考报名资格并符合相关院校飞行技术、空中乘务、空中安全保卫专业报名要求的考生均可报名。

2.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相应高校招生简章。对不接受现场报名的院校,考生需提前登陆招生学校网站,在指定报名页面进行预报名和缴费。

二、飞行技术专业招生程序

1.报考高校民航飞行技术专业的考生,须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登录民航招飞系统(gaokao.chsi.com.cn/gkzt/mhzf,点击民航飞行员“报名入口”)或手机下载APP“民航招飞”,进行考生注册、填报招飞志愿、信息查询以及参加预选初检、招飞体检鉴定、心理测试、背景调查、确认有效招飞申请等高考前选拔工作。

考生通过民航招飞系统确认的“有效招飞申请”,将作为考生填报有关高校飞行技术专业高考志愿的依据,即“有效招飞申请”。系统中未确认招飞高校有效招飞申请的,将视为无效志愿,相关高校可不予录取。

根据民航招飞工作流程,民航招飞系统于2020年11月2日开通考生注册功能,2021年5月31日停止信息更新录入。

2.各有关高校将派员在部分设区市设点,对报名考生进行身份信息审核、目测筛选、初步检查,考生可就近选择站点参加初检。初检前,考生可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www.jxeea.cn)下载并如实填写《江西省2021年报考飞行技术专业学生初检表》(见附件2)。

3.各有关高校将组织通过初步检查的考生进行招飞体检鉴定和心理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在初检合格后,由各有关高校另行通知)。未经招飞初检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招飞体检鉴定。招飞体检鉴定(含心理测试)实行单项淘汰制。

4.对体检合格考生,各有关高校将派员到考生所在中学及父母亲单位进行背景调查。

5.初检、体检鉴定、心理测试、背景调查合格,报考各有关高校飞行技术专业的考生,高考前要通过招飞系统确认“有效招飞申请”。对达到中国民用航空局和有关高校划定的2021年民航招飞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根据填报志愿(招飞系统“有效招飞申请”和高考本科提前批第一志愿缺一不可,且须一致)、高考成绩,按高校2021年在江西的执行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择优录取。

三、空中乘务、空中安全保卫专业招生程序

1.报考空中乘务、空中安全保卫专业的考生,须根据各有关高校官网公布的招生简章要求报名(部分学校需提前登陆招生学校网站,在指定报名页面进行预报名和缴费)。

2.报考空中乘务、空中安全保卫专业的考生,携带考生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照片等材料,按照空中乘务、空中安全保卫专业加试安排日期的上午8:30前到达加试地点,现场填写报考高校提供的报名表,接受报考高校的资格审核,按要求进行加试。

3.对合格考生,各有关高校将根据需要,派员到考生所在中学及父母亲单位进行背景调查。

四、日程安排

(一)飞行技术专业初检安排

设区市

初检日期

初检地点

赣州

11月21日

赣州一中初中部

吉安

11月22日

吉安市教育局直属单位大院3楼

(韶山西路3号,吉安八中对面)

抚州

11月24日

抚州一中

(逸夫楼室内体育馆)

鹰潭

11月25日

鹰潭一中

上饶

11月26日

上饶市第一中学

(上饶市茶圣路8号)

景德镇

11月27日

景德镇市第二中学

(珠山区曙光路1号)

九江

11月28日

九江第三中学

(九江市浔阳区十里大道2号)

南昌

11月29日

南昌市第二十三中学

萍乡

12月1日

萍乡三中

宜春

12月2日

宜春中学艺术楼

(宜春市袁州区宜阳大道48号)

新余

12月3日

新余市第一中学

报考飞行技术专业的考生,须在指定日期的上午8:30前到达初检地点。设区市招考办(教育考试院)于8:30-9:00统一组织招飞高校集中开展招生宣传。初检时间为指定日期的9:00-14:00。考生可选择就近地点参加有关高校的招飞初检。

(二)空中乘务、空中安全保卫专业加试安排

时间:2020年12月12日8:30-15:00

地点:南昌市第二十三中学(南昌市南京东路116号)

五、有关要求

1.民航招飞高校在赣招生工作是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地必须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责任到人,要认真贯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坚决服从疫情防控需要,做好预案,切实做好有关高校招生工作的组织、管理和监督。加试当天必须安排专人与有关高校共同做好考生的组织管理工作,确保初检面试工作在安全有序、公平公正的环境下进行。各设区市招考办(教育考试院)于11月16日前确定加试工作的具体对接负责人并报省教育考试院(联系人:熊志华,电话:0791-86765392,邮箱34956760@qq.com)。

2.各有关高校要及时公布相关专业的招生简章及报考办法,做好2021年在赣招生加试工作方案(包括报名条件、面试体检费用及报名缴费办法、加试流程、加试结果告知办法、加试结果运用、监督管理等),及时对外发布及挂网公布,接受考生咨询、确保信息公开。

3.各有关高校要在当地教育考试机构的统一安排下,有序开展宣传加试工作,树立良好的招生宣传形象,充分尊重学生的选择权,不得发生恶意抢生源现象。未经允许,不得擅自进入高中学校进行招生宣传,扰乱正常教学秩序。各高校不得擅自更改时间和地点对考生进行初检加试。

4.各有关高校要指定专人认真核验考生提交的身份证(户口簿或公安部门出具的身份证明)信息与考生本人是否相符,比对考生填写的初检表中各项信息是否真实有效,相关材料(或复印件)需由审核人签字确认并留存备查。

5.各高中学校应指定专人协助相关高校做好初检加试工作。在推荐选拔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有关高校招生报名条件和自荐标准对报名学生的身体、思想、现实表现、学习成绩和本人及家长的报考态度等进行分析,全面衡量,有效推荐。

6.初检加试期间,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学生证、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和书写笔,其它要求按各高校招生简章规定执行。往返途中,考生务必注意自身安全。在加试过程中,考生或家长如发现有违规违纪行为,可拨打江西省教育考试院举报电话:0791-86765582。 


附件:1.招生高校(单位)初检加试专业及咨询联系方式.doc

2.江西省2021年报考飞行技术专业学生初检表.doc


江西省教育考试院

2020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