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文理类批次及志愿设置(设2个批次)。1)本科批次,设 10个平行志愿(填在第二批本科志愿栏)。第一次征集志愿时设10个征集平行志愿,第二次征集志愿时设6个征集平行志愿。2) 高职(专科),设10个平行志愿。第一次征集志愿时设10个征集 平行志愿,第二次征集志愿时设6个征集平行志愿。
2.艺术类批次及志愿设置(设2个批次)。1)本科批次,设单志愿,填在第二批本科志愿栏,与艺术类普本单志愿同时录取。征集志愿时设1个征集志愿。2)高职(专科)批次,设单志愿,填在提前批高职(专科)志愿栏,与艺术类提前批高职(专科)同时录取。征集志愿时设1个征集志愿。
3.体育类批次及志愿设置(设1个批次)。高职(专科)批次,设单志愿。征集志愿时设1个征集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