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类专业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下简称“文化线”)根据江西省高招委、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西省2019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规定)的通知》(赣招委字[2019]12号)文件精神划定。
1. 普通艺术类本科文化线
艺术学理论类(含艺术史论、艺术管理等本学科门类所设专业)、戏剧与影视学类(含戏剧学、电影学、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导演、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录音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动画、影视摄影与制作、影视技术、戏剧教育等本学科门类所设专业,表演除外)以及认可和使用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省统考成绩进行录取的本科专业,文化线按2020年江西省普通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85%划定。美术与设计类、音乐学类、舞蹈学类、表演等其他专业,文化线按2020年江西省普通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5%划定。
经教育部批准可自主划定艺术类本科专业文化线(以下简称“自划线")的高校(被取消自划线资格的高校除外),在使用专业校考成绩录取江西省考生时,舞蹈表演、表演(戏曲方向)专业依学校申请,经江西省教育考试院批准,可适当降低文化分要求,按照江西省划定的相应艺术类专业本科文化线下降20分投档。其他所有进行自划线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均不得低于江西省划定的对应专业艺术类本科文化线。
2.三校生艺术类本科文化线
按2020年江西省三校生文理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5%划定。
3.普通艺术类专科文化线
按2020年江西省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0%划定。
4.三校生艺术类专科文化线
按2020年江西省三校生文理类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0%划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