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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高校专项计划的实施区域和报考条件?
日期:2018-07-16 16:07:11  浏览量:1606

一、报考条件

高校专项计划主要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招生学校为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试点高校,2018年安排招生计划不少于有关高校年度本科招生规模的2%。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确定。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1.符合2018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二、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进程

4月底前:高校发布招生简章、考生完成报名申请

5月15日前:省级招考机构完成考生资格初审

5月底前:高校审核材料,确定并公示初审通过名单

高考出分前:高校确定并公示资格名单

高考出分后:考生单独填报志愿,高校完成录取并公示

三, 我省实施区域

设区市

县(区、市)

 

赣州市

赣县区、上饶县、安远县、宁都县、于都县、兴国县、会昌县、寻乌县、石城县、瑞金市、南康区、章贡区、信丰县、定南县、全南县、全南县、崇义县、大余县、龙南县

 

吉安县

遂川县、万安县、永新县、吉安县、吉州区、青原区、吉水县、峡江县、永丰县、安福县、新干县、泰和县、井冈山市

上饶市

上饶县、横峰县、余干县、鄱阳县、铅山县、戈阳县、广丰区

抚州市

乐安县、广昌县、南城县、黎川县、南丰县、崇仁县、宜黄县、金溪县、资溪县

萍乡市

莲花县、安源区、芦溪县

九江市

修水县、都昌县

新余市

渝水区、分宜县

鹰潭市

余江县、贵溪市

宜春市

袁州区、樟树市

共56个县(区、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