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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我省哪些考生可以享受高考加分的优惠?
日期:2018-07-16 15:57:39  浏览量:1424

按照严格执行《江西省关于进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实施办法》(赣招委字(2015]6号)要求,下列考生,经审核认定公示后,可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一定分数投档。同一考生符合多项条件的,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

1.烈士子女考生,可加20分;

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考生,可加20分;

3.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考生,可加10分;

4.经省政府批准的民族乡(贵溪市樟坪畲族乡等8个民族乡)和按照法定程序批准且经省有关部门向社会公示的民族村(铅山县陈坊乡长寿畲族村等82个民族村)的少数民族考生,可加5分;

5.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可加5分。

同时符合几项有关情形的考生,投档时只能取最高的一项分值作为考生的附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