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的招生章程是高校向社会公布有关招生信息的必要形式,其内容必须合法、真实、准确、表述规范,经主管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和招生政策规定核定后方可向社会公布。一经公布不得擅自更改。
招生章程主要内容包括:高校全称、校址(分校、校区等须注明),层次(本科、高职或专科),办学类型(如普通或成人高校、公办或民办高校或独立学院、高等专科学校或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等),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规则(如有无相关科目成绩或加试要求、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及投档成绩相同考生的处理、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等),学费标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联系电话、网址,以及其他须知等。
考生在填报志愿时须特别关注所报学校招生章程中录取规则内容,如男女生比例、身体条件要求、单科成绩要求、外语口试要求、学费标准等。
考生可以登录各高校招生网站查阅各校招生章程具体内容。
文章摘自于江西省《高中生之友(高考天地)》2017年12月高招百问 【下旬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