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批次原报志愿(平行志愿或第一、二志愿)录取后,仍有缺额的院校进行征集志愿填报和投档录取。
征集志愿投档时均按高校剩余计划数1∶1的比例投档,即缺额多少就投档多少,录取满额的高校则不需要征集志愿;
征集志愿投档时,该批次原填志愿一律无效。如考生原填志愿中有缺额的院校,考生必须在征集志愿中重新填报才有效。
征集志愿投档时,在线上不满额的院校可逐分下降投档,录满为止,但降分幅度不得超过20分。
艺术、体育类专业,在各批次征集志愿投档录取时不得降低初次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含专业合格线和文化控制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