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事(武警)院校实行平行志愿,考生可填报6所院校,安排在提前本科批次录取。
军事(武警)院校录取工作按《军队高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工作实施细则》(政干发(200819号)文件执行。考生必须是填报了军校志愿、军检面试台格且高 考成绩在军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的考生。
军校录取时,省教育考试院根据省军区招生办公室提供的政治考核面试体格检在合格考生名单,依据考生志愿、分数按照高校招生计划数(区分男,女生)投档给军校,由军校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