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
1.符合当年高考报名条件,且首先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高考报名。
2.具备如下所列项目之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运动技术等级称号。
运动训练专业所设项目为:(1)冬季项目:速度滑冰、短道速滑、花样滑冰、冰球、冰壶、越野滑雪、高山滑雪、跳台滑雪、自由式滑雪、单板滑雪、冬季两项。(2)其他项目:射击、射箭、场地自行车、公路自行车、山地自行车、BMX小轮车、击剑、现代五项、铁人三项、马术、帆船、赛艇、皮划艇静水、皮划艇激流回旋、蹼泳、滑水、摩托艇、举重、柔道、摔跤、拳击、跆拳道、田径、游泳、公开水域游泳、跳水、水球、花样游泳、体操、艺术体操、蹦床、技巧、手球、曲棍球、棒球、垒球、足球、篮球、排球、沙滩排球(二人制)、乒乓球、羽毛球、网球、橄榄球、高尔夫球、围棋、国际象棋、登山。
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所设项目为:武术套路、武术散打、中国式摔跤。
3.考生依据招生院校招生简章要求,统一在“中国运动员文化教育网”(www.ydyeducation.com)体育单招管理系统中进行考试报名。
(二)考试
1.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实行文化考试和体育专项考试相结合的办法。
2.文化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政治、英语四科,每科满分为150分,四科满分为600分。
教育部考试中心组织命题和印制试卷;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负责试卷接收和文化考试组织实施。所有考生必须参加高考报名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文化考试。
3.体育专项考试满分100分,考试由招生院校负责组织实施,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负责巡视监督本行政区域内招生院校的体育专项考试和评分等工作。
4.考生依据所获得的运动等级证书的项目进行体育专项考试,项目之间不得跨项。部分项目由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协助招生院校统一组织考试。
(三)录取
1.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在不低于180分的基础上,由各招生院校根据本校实际情况综合确定本校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
专业成绩录取控制线:在不低于40分的基础上,由各招生院校根据本校实际情况综合确定本校专业成绩录取控制线。
2.招生院校对具备一级运动员等级的考生,可在院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 低30分录取;对具备运动健将技术等级的考生,可在院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50分录取。
3.在达到院校最低录取控制线的基础上,各招生院校根据考生的文化成绩(折合百分制后)和体育专项成绩3∶7的比例进行综合评价,计算考生录取综合分。具体公式:综合分=(文化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
4.招生院校原则上依据本校录取率确定分项目招生计划数,上线考生依据填报的志愿梯次顺序,按照综合分由高到低,优先录取一志愿,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再录取二志愿。
5.考生若已被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录取,则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及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录取。
(具体政策以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和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印发的《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以及管理办法操作细则为准)
文章摘自于江西省《高中生之友(高考天地)》2017年12月高招百问 【下旬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