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逐步建立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根据《江西省2011年普通高考改革方案》,我省普通高考从2013年起,实行分类考试。
考生报考类别
考生可以选择单独报考本科、单独报考高职(专科)。也可以选择本科兼报高职(专科)。
二、考试科目设置
(一)单报本科(含兼报艺术、体育类)
考试科目:3+文科综合/理科综合
单报高职(专科)(含兼报艺术、体育类)
考试科目:3+技术(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
本科兼报高职(专科)
考试科目:3+文科综合/理科综合+技术(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
以上“3”指语文、数学、外语三个科目,本科、高职(专科)同卷。
兼报艺术、体育类的考生须参加相关专业的术科考试。
各科目考试成绩均已原始成绩呈现。
考场编排
按单报本科、本科兼报高职、单报高职(专科)类分别编排考场。
命题方式
语文、数学、英语(不含听力)由我省自行命题,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及英语听力部分采用国家统一考试试卷。
技术科目采用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综合卷,由我省自行命题。考试采用书面闭卷形式,卷面分值200分(两门科目各占100分)
高考填报志愿
志愿填报不受报考类别影响。单报本科的考生可以填报高职(专科)志愿,单报高职(专科)的考生也可以填报本科志愿。
录取规则
(一)普通本科分文理科按语文、数学、外语、综合科目总成绩参加投档录取(未参加综合科目考试的,综合科目成绩按0分计算);普通高职(专科)分文理科按语文、数学、外语、技术科目总成绩参加投档录取(未参加技术科目考试的,技术科目成绩按0分计算)。
(二)艺术、体育类执行当年艺术、体育类录取有关规定。
(三)“三校生高职”类考试录取按现行办法执行。
文章摘自于江西省《高中生之友(高考天地)》2014年高招百问 【下旬刊】 2014.8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