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批次原报志愿(平行志愿或第一、第二志愿)录取后,仍有缺额的院校进行征集志愿填报和投档录取。
征集志愿投档时均按高校剩余计划数,1:1的比例投档,即缺额多少就投档多少,录取满额的高校则不需要征集志愿。
征集志愿投档时,该批次原填志愿一律无效。如考生原志愿中有缺额的学校。考生必须在征集志愿中重新填报才有效。
征集志愿投档时,在线上不满额的院校可逐分下降投档,录满为止,但降分幅度不得超过2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