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分投档是指在录取控制分数线之下进行降分投档,其降分的对象和降分的幅度都有严格的规定。我省在录取过程中对征集志愿报考的考生降分投档的情况主要有以下几种:
1、民族高校在规定录取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录取不满时,对少数民族考生,可降低20分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由高校审核录取。
2、农、林、水、地、矿、油等类高校如在本科或高职(专科)批次录取分数线上完不成招生计划时,可降低10分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由高校审核录取。
3、民办高校若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不能完成招生计划时,可降低20分从高分到低分按志愿投档,由高校审核录取。
4、划线类别为一本线的军队高校,指挥专业经调剂生源仍不足的,经招生高校同意后,可以降低分数录取,但不得低于二本线。
5、在每个批次高校征集志愿录取后,如仍有少数高校未完招生计划,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下,对征集志愿中填报该志愿的考生,逐分下降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除省属民办院校外,各批次最大降分幅度不超过20分。
6、经教育部批准招收高水平运动员试点高校,对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且在省级(含)以上体育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证书(含以上)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前八名的主力队员,进行体育专项测试合格,文化成绩达到二本分数线,可以投档录取。少数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的考生文化成绩达到二本线的65%,可以投档录取;
7、部分高校在录取人选自主招生(农村学生单招)及艺术特长生的考生(人选名单由教育部公布)时,可以适当降分录取,一般是在其投档线下降20分,最低不可以降至录取控制线下,具体办法见各高校《招生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