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的划定;在专业合格考生中(不分文史、理工类)按本科招生计划数1:1.2的比例划定;
三本(独立院校)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划定;在专业合格考生中(不分文史、理工类)按本科招生计划数1:1.5的比例划定;
高职(专科)文化录取分数线的划定;在专业合格考生中按文史、理工类高职(专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0%划定;
“三校生”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划定;在专业合格考生中依据考生综合分(文化+专业)按计划数1:1.2的比例划定。